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旨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
1、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
发布日期:2019年8月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
2、《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4月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到: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
3、《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1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科技部制订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pdf
4、《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推动技术创新、标准化、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深度融合。引导国家高新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在国家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发完善知识产权保险。
5、《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pdf
6、 《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决策部署,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pdf
7、《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
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技术经理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检索、保护和咨询等服务。
8、17部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十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额。
9、《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发布日期:2020年
2020年2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十条措施,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10、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为“十四五”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制订本指引。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
1、北京模式
北京模式是“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是一种以银行创新为主导的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
2、浦东模式
浦东模式是“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也是一种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
3、武汉模式
武汉模式推出的“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混合模式,引入专业担保机构——武汉科技担保公司,一定程度上分解了银行的风险。
4、中山模式
中山模式是“政府+银行+保险+评估”共担风险的融资模式,银行、政府、保险公司、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各方按照26:54:16:4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合力推进业务发展,贷款金额单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户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
5、江苏模式
江苏模式是将保险公司的险资直接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融保”模式。将部分知识产权质押,以此获得苏州人保知识产权质押项目中的融资。实现了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象。
6、四川德阳模式
四川德阳模式是“银行贷款+保险保证+风险补偿+财政补贴”的便民融资模式。引入保险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保证保险,降低信贷风险,建立政银险估企五方合作融资新机制。
7、中关村模式
中关村模式是以“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成长债”业务帮助科技型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成为国内债股结合、投贷联动的经典模式。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专利权人应持专利证书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客户初步分析其资产准入标准及范围,一般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二是质押物的准入标准。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可通过贷款企业信用履约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经营发展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分析等确定,在实际中贷款主体通常是贷款行的黄金客户、优质客户,在贷款行及其他行无不良记录。质押物的准入标准一般遵循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原则。
2.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或者专利权价值进行评估
很多企业专利自身的价值是有限的,领域技术的发展、市场占有份额都会使专利的价值发生变化。想要解决好专利价值评估的问题,就应该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企业自身商标和专利的价值进行全面、客观的鉴定,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这样就可以给借贷双方提供一个很好的知识产权价值依据,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3.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质押物的价值可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质押物的时点价值进行客观的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专利权质押包括:出质人(专利权人)在质押期限范围内的无权属纠纷的专利权。
金融机构根据专利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质押贷款的授信额度的参考,质押率通常规定不超过质押物时点价值的50%,在实际造作中受行业、地区及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与限制,一般为10%—60%之间,质押率在20%-60%的居多。
4.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
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故双方签订的质押登记合同应当包括: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出质物清单;5、担保范围;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5.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权登记,专利权质押登记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6.执行借款合同
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后,金融机构可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给借贷方资金放款。
本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
荆政发(2020)1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