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知识产权惠企政策申报条件及流程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知识产权惠企政策申报条件及流程
(2024年11月26日更新)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各有关单位及发明人:
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4)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3〕5号)》、《荆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四批“认定类”政策项目的通知(荆优化函〔2023〕4号)》、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对象及申报程序
申请类: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仅限于2024年9月23日之前授权的发明专利)
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准,2021年8月2日之后(含当日)的,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专利申请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授权的,按照个人0.5万元/件、企事业单位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2020年10月20日之前的按照个人1万元/件、事业单位2万元/件、企业3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申报材料:1.《荆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0);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对2016年1月以来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生产实践中实施转化运用的企事业单位,且以该发明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为基础的生产进入产业化阶段,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若实施转化受让发明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应为高校院所。对实施应用转化的发明专利,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补助对象:对发明专利进行有效应用转化的企业
申报材料:1.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附件7);
2.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购买高校院所发明专利的,还须提供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情况报告;
5.实施应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6.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同一项目实施转化多件发明专利技术可合并申报。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科创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按照贷款额度的1%给予贴息,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贴息和评估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科创主体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两次。
补助对象: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科创主体
申报材料:1.荆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8);
2.专利(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4.评估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及发票,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5.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6.出质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申报材料:1.荆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附件4);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的专利权人或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地理标志大会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获奖权利人
申报材料:1.荆门市一般类惠企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相关授奖文件(证书);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获奖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六)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奖励
对依法登记产生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每件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
申报材料:1.荆门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奖励申请表(附件2);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补助
经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的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按照实际支出成本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补助对象: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实施单位
申报材料:1.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3);
2.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3.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八)中国驰名商标奖励
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
申报材料:1.荆门市一般类惠企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九)湖北省优势商标补助、奖励
对湖北省优势商标培育孵化库入库商标的权利人,每件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获得省优势商标的商标权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湖北省优势商标培育孵化库入库商标、获得省优势商标的商标权人
申报材料:1.荆门市一般类惠企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湖北省优势商标培育孵化库文件、湖北省优势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十)荆门市地理标志培育孵化库入库地理标志补助、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奖励
对荆门市地理标志培育孵化库入库地理标志,每件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入库荆门市地理标志培育孵化库、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1.荆门市一般类惠企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荆门市地理标志培育孵化库文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认定文件(复印件);
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十一)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奖励
对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10件及以上并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补助对象: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数量的企业
申报材料:1.荆门市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6);
2.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对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30件及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不超过3家;对年代理商标注册量200件及以上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不超过3家。
补助对象:达到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商标注册量数量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1.荆门市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9);
2.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商标注册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被认定多个称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给予的奖励金额应当扣除之前已经享受过的奖励金额。
补助对象: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申报材料:1.荆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5);
2.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地址及办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受理、常态化兑现(不包括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申报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每年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二)受理地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或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
2.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3.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4.市市场监管局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补助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已发补助奖励资金将如数收回;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已获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各区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督促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
(四)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贯彻执行。
附件:奖励政策申请表、文件和通知
申请表:
政策文件:
荆政发(2024)1号--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荆政发(2021)1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荆政发〔2023〕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