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支持现有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涉及知识产权))

2023-05-05 11:34:18 ajm202101 56

(荆办明电〔2022〕1号)


1、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奖励800万元。奖励分阶段兑现拨付,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100万元;对经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奖励300万元;对在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的,奖励4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市并在本地纳税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挂牌)辅导协议、上市(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IPO 批文和挂牌批复及融资成功的凭证。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后备企业培育奖励。依法依规减免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金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企业,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税,分期缴纳。企业因上市(挂牌)而改制的,对改制当年应补缴和辅导期内(不超过3年)超改制前基数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企业。企业因上市(挂牌)改制和内部资产重组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除外),在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补助企业。

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税收缴纳凭证。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3、上市公司再融资用于在荆门的企业发展的,融资2亿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融资2亿元以上(含)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再融资资金使用明细。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4、发行债券(票据)奖励。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融资,对成功发行债券(票据)的,财政按每期债项规模给予每年5‰的贴息奖励,每期债项每年贴息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债券资金到位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凭证。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5、股权投融资奖励。在本市投资2个以上项目,且当年对本市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市企业投资总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对投资本市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达到1亿元以上的投资企业,当其投资项目发生破产清算或项目退出发生实际亏损时,按实际亏损额的10%给予风险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报告书、亏损情况报告书。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6、贷款担保奖励。国有或国有控股担保公司面向工业企业收取的年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鼓励不收取企业客户保证金。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且年日均担保余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其年日均担保余额 8‰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材料: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书面申请、财务报表、业务台账等。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7、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满1年兑现20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剩余10万元。各县(市、区)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负担,其中,县(市)内企业市本级承担10万元,区内企业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牵头部门:经信部门

申报材料:认定类文件

办理流程:按认定类兑现程序兑现


8、市内企业兼并市外企业、市外企业兼并市内企业(重组后企业须在我市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内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项目(并购规模均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对项目重组方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评估、审计等前期费用给予60%的补助;对重组过程中支付款项给予5%补助(增资支付款项补助1%);对承接被重组方银行贷款给予5%补助。单个兼并重组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牵头部门:经信部门

申报材料:重组实施方提供前期费用凭证、并购贷款凭证、承接被重组企业银行贷款过户合同等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9、对获批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奖励30万元。

牵头部门:经信部门

申报材料:1.荆门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资金申报书;2.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咨询服务协议与发票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0、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外请全国知名专家来荆授课并对其他企业免费开放的,经认定批准后,可按场地租赁费、教师授课费的 50%申请财政补贴。

牵头部门:经信部门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培训活动方案、授课讲义、活动现场照片、签到表、授课协议及活动费用发票等。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1、对中小微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限环评报告编制、环境现状材料搜集两项内容)、安全评价、节能评估、消防设施检测4 项费用给予50%的财政补贴。

牵头部门:经信部门

申报材料: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认定函予以确定。中介补贴由企业提供项目合同和中介缴费发票等材料。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2、支特工业机器人制造产业发展:对我市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实现整机销售、成套设备销售的给予奖励。实现整机销售的,奖励标准不高于整机售价的20%,最高不超过3万元/台;实现成套设备销售的,奖励标准不高于整套设备售价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套。两项奖励每年合计不超过600万元。

牵头部门:经信部门

申报材料:申报表、真实性承诺书、采购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等材料。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3、通航整机或发动机批产奖励:对在荆注册,整机、发动机取得国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在荆批量生产和下线交付且前三年营业额达3000万元的通航企业,按6:2:2比例,分三年给予100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发改部门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所获得的机型整机或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证明文件及整机或发动机批量生产佐证材料,营业额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牵头部门:发改部门

申报材料:认定类文件

办理流程:按认定类兑现程序兑现


15、职业培训补助。在荆大专院校及职业(技工)院校新开办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智能制造、化工工艺、数控加工技术、工业机器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等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并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的,给予每个专业50万元补贴。

牵头部门: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在荆大专院校及职业(技工)院校提供《荆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专业申报表》、新增专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流程: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由人社部门受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开设急需紧缺人才对口专业要求具备满足专业建设的教学场所、师资队伍、课程标准,专业培养层次为高级工及以上。


16、对实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培训院校),在学员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牵头部门: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企业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提供《荆门市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申报表》、企业联合培养协议等。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7、对建成“厂中校”“校中厂”的企业或学校,给予10万元补贴。

牵头部门: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企业或学校提供《“校中厂”“厂中校”项目建设申报表》、校企合作协议、设备清单、投入资金证明、教学(生产)计划、实训台帐等。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18、对新入选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补助50 万元、30 万元;对新入选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国家、省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按50%标准给予配套补贴;对新入选的荆门“大工匠”工作室,给予10万元建设资金扶持。

牵头部门: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人才培养平台提供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由人社部门受理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其中荆门“大工匠”工作室补贴由市级财政负担并兑现。


19、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自2021年5月1日起,将我市社会保险统筹区内(含各县市区)工伤保险费率(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20%;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

牵头部门: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企业无需申报

办理流程:核定社保费时核定软件系统自动办理。


20、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牵头部门:人社部门

申报材料:企业参保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交《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公示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申领补贴的企业职工须在本地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3年(含3年)以上,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1、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准,2021年8月2日之后(含当日)的,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专利申请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申报材料:《荆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中心城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申请人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2、对实施应用转化的发明专利再给予每件5万元的奖励。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申报材料:《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企业营业执照、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情况报告、实施应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材料、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办理流程:中心城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申请人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3、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科创主体,2年内按照同期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申报材料:《荆门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评估机构出具的专利权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及发票,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企业营业执照、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中心城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申请人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4、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申报材料:《荆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认定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中心城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申请人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5、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申报材料:《荆门市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授奖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获奖的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

办理流程:中心城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申请人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6、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申报材料:《荆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中心城区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申请人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7、《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支持现有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荆办明电〔2022〕1号)

具体条款:对企业新引进的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每年按90%予以补贴。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高层次人才劳动合同、纳税记录证明。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8、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一年后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2万元生活补助。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博士、硕士毕业生名单、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29、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设立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岗位,对企业引进特聘岗位专家,经认定一次性给予企业8万元/人的岗位津贴。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高层次人才劳动合同、设岗证明。

办理流程: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报市委组织部认定兑现。


30、对入选全市科技创新战略团队、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的项目,经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8万元经费支持。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企业无需申报

办理流程: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认定后兑现。


31、对新建的企业院士工作站,经考核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建站补助。对新建的企业专家工作站,经考核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建站补助。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企业无需申报

办理流程: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兑现。


3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1〕31号)

具体条款:配套项目资金补助:鼓励各类企业和人才申报重点人才项目,对入选省双创战略团队”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项目的,比照国家或省经费支持标准,给予50%的配套经费奖励。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企业无需申报

办理流程:县(市、区)委组织部全额兑现,市委组织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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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4-24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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