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08-28 09:56:21 ajm202101 13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以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实际行动支持、鼓励和引导全市市场主体加强品牌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局研究决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2025年重点开展“加强商标品牌培育 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现就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措施,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以及以往品牌建设较为薄弱的服务业、现代种养殖业等领域,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力争全市实现平均年新增注册商标3500件以上,商标注册申请年增幅达到20%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总量有较大增长;驰名商标保护有新的突破,重点企业的商标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有较大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要充分汇报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目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决心和具体举措,争取领导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支持。同时,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宣传商标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宣传商标品牌建设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宣传当地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典型案例,迅速在辖区形成商标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走访,建立台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单位,深入广大市场主体中开展走访调查,详细掌握市场主体对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的需求。要充分利用好“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大数据能力平台”,彻底摸清辖区零注册商标的个体、企业、农专数,逐级上报、建立台账,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

1.优化商标注册便民服务。充分发挥“荆门商标注册窗口”的作用,各地对需要注册商标的市场主体可每周收集相关资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交由“荆门商标注册窗口”提交注册申请,除商标注册费外实行零收费,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的负担和时间。各地知识产权服务部门要加强市场主体申请商标的业务指导,热情为申请人免费提供商标网上查询、比对,确定注册类别以及商品名称等服务,有效提升商标注册申请通过率。

2.提升商标注册覆盖范围。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立足市场主体发展,为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提前介入、贴身服务,力争实现全市工业生产型无商标企业全面“清零”,积极支持重点企业的重点商标开展“全类注册”以及“防御性商标注册”;重点引导辖区有一定规模的商贸企业、服务企业、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注册,不断提升全市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覆盖范围,为全市品牌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建立商标品牌培育专班。各地要建立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定向包联责任人,知识产权科(股)负责人、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和代理机构共同组成的品牌培育专班。要建立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培育孵化库,有针对性的对重点企业实行定向包联、专班服务,确保提供全方位品牌创建支持。要深挖本地农产品资源,帮助产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关系,收集准备申请资料,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4.强化重点品牌企业保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优势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要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要支持重点品牌、重点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全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5.规范商标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商标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有力支撑我市市场主体品牌发展。加强商标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发挥商标品牌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工作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开展“加强商标品牌培育 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是促进全市品牌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科学制定本单位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圆满完成品牌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办。市局对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实行每季度通报工作机制,同时要将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各地要全面强化工作推进和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工作目标。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地在专项行动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要注重宣传和推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就,进一步扩大影响,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各地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120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覃辉,联系电话:0724-6081058

 

附件:全市商标品牌培育发展目标表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14

 


 

附件:

全市商标品牌培育发展目标表

 

单位

商标品牌培育发展目标(2023年度)

商标(件)

地理标志(件)

驰名商标(件)

申请量

注册量

培育目标

申请数

培育目标

申请数

沙洋

850

600

5

1

2

1

京山

950

700

5

1

2

1

钟祥

1150

800

5

1

2

1

东宝

950

650

5

1

2

1

掇刀

950

650

3

1

2

1

漳河

100

50

3

1

1


屈家岭

100

50

3

1

1


合计

5050

3500

29

7

12

5

 


000-000-0000

主办单位: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4-24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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