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

2023-06-26 09:39:48 ajm202101 8

2023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

 

为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申报工作,根据《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围绕湖北现代产业集群,共同组建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根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湖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2023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重点支持的领域如下:

序号

产业集群

细分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光通信与下一代信息网络、集成电路

2

汽车制造

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

3

大健康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4

高端装备

高端数控装备及系统、激光加工成型装备

5

先进材料

生物医用材料、半导体材料

6

北斗及应用

-

7

航空航天

-

9

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

-

10

节能环保

-

11

人工智能

-

12

量子信息

-

二、培育内容

(一)工作任务

1.强化高价值专利创造。建立健全专利技术需求分析、专利导航、研发创新、储备布局、评估评价、申请质量等高价值专利创造全流程。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开展专利导航,研判产业专利布局和竞争格局,预测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梳理影响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确立关键技术的研发策略和路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专利申请和布局策略,鼓励企业进行海外发明专利布局,提升企业海外专利布局能力水平。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高质量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

2.推动高价值专利运用。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通过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质押融资等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推动以高价值专利为基础参与制定各类标准。

(二)建设周期

建设期为3

(三)建设目标

建设期满须形成一个结构优良、布局合理、对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至少包含30件发明专利及若干件PCT申请。此外,还须达成以下目标中的至少2项(含):

1.获得国家、省专利奖或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相关奖项1项以上;

2.专利相关技术获得其他国家级奖励;

3.组建1个专利池,且有入池的专利进行许可;

4.专利技术纳入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5.专利产品年度销售额收入新增1000万元以上;

6.专利转让、许可年度收益新增1000万元以上;

7.专利质押融资或以专利作价入股。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高校院所类:湖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或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重大创新平台)作为牵头单位,鼓励联合省内注册企业和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企业类:湖北省内注册的领域龙头企业(设有研发中心)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鼓励企业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或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重大创新平台)合作。

(二)申报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须符合前述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和细分领域;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行业领先。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以及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4)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拥有一定数量的与申报产业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

5)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优先支持已开展贯标工作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2023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书;

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组织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市州知识产权局进行资格审查后,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部属及省属本科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可直接申报。

(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五、其他要求

(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培育中心的实施指导、年度评估及项目验收工作。各地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并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并协助开展培育中心的检查、验收、运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主体为培育中心牵头实施单位,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运行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须每年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及合同要求,配合申报主体做好培育中心的运行管理。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人:杨树彬         余嵩

联系电话:027-86759071   86759070

    箱:yangshubin@hbipo.gov.cn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省知识产权局

    编:430071

 



附件:

图片关键词2023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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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掇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4-24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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