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办:
根据区优化办印发的《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要求,为了复制推广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做法,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机制,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创新的
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快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先进地区,持续深化“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机制,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优化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方案》,突出培育高质量专利的发展导向,围绕荆门高新区三大千亿重点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构筑产业专利池,助力破解“卡脖子”难题。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际前沿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二)加强商标品牌培育。贯彻落实全市“加强商标品牌培育 助力高质量发展”三年专项行动,立足市场主体发展,为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提前介入、贴身服务,力争实现全市工业生产型无商标企业全面“清零”,积极支持重点企业的重点商标开展“全类注册”以及“防御性商标注册”,重点引导辖区有一定规模的商贸企业、服务企业、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注册,不断提升全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覆盖范围,为全区品牌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支持和鼓励商标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商标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全方位提升商标品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办)
(三) 加强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深入挖掘本地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依托“知慧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动态更新的专利技术需求库。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相关政策支持,组织参加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拍卖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加大对企业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组织开展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备案和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投融资服务中心 )
(四)加强与高校院所协作共建。深化与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荆门 )基地等高校院所合作,完善“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和转化,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探索打造专利池,推动转化成果转化对接,促进知识产权与全区产业、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 )
(五)加强知识产权优秀典型企业培育。实施知识产权“五大工程”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平台。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六)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各种手段强化保护,着力构建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为支撑、以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与兄弟县市区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多元化解纠纷、维权援助等机制,健全上下协同、跨区域联动、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
(七)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效能。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办理一批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宣传部、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建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协调和统筹,形成统一组织、横向协作、相互联动、全区参与的推动机制,共同推进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在资金、项目和要素资源配置方面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投入增长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开展调研、督促和工作检查,结合牵头单位报送的阶段性信息,梳理改革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推进,确保复制推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