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荆门市掇刀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荆门市掇刀区知识产权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
为加强我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更好地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社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成立“荆门市掇刀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组成
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接受区司法局、掇刀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2名,调解员8名。调解员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以及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领域专家组成。
二、工作职责
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过开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当事人双方依法解决纠纷;
(三)总结知识产权纠纷规律性问题,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四)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知识产权和调解工作情况。
三、受理范围
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其他当事人自愿提交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
四、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杨晓亮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 晋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负责人
委 员:张玉蓉 区市场监管局法规股负责人
余 健 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
调解员:尤志平 兴隆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官 政 白庙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黄晓勇 掇刀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乔 予 团林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严小侠 麻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裴作平 荆门市首创专利事务所所长
洪 欣 荆门市森皓专利代理事务所所长
李世强 荆门市正亮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
五、办公场所
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荆门市掇刀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地址: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C3—1栋。
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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